男子未戴头盔骑无牌摩托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皮卡身亡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8-21 15:05:22

该男子骑摩托车未戴头盔,闯红灯。他撞上了一辆皮卡车并身亡。他撞上了一辆皮卡车并身亡。皮卡车正常行驶时死亡,交警认定“七十三”责任。司机皮卡面临20万索赔审查

“他没有驾照,闯红灯,也没有戴戴安全头盔,他立即骑上摩托车撞了我闯绿灯的车。”

8月15日,董先生向华商报大丰新闻记者讲述了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发生的卡车事故。他不接受偃师交警对事故责任“次要责任,死者主要责任”,已向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书面评审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天,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偃师市交警告诉记者,此案属于正常调查。

>>>摩托车侧向撞卡车

“他闯红灯,骑摩托车撞了我的车”

“6月24日早上,我和一些朋友一起去上班。”8月15日,董先生向华商报大丰新闻记者讲述了皮卡车与张某摩托车发生事故的情况。

当天凌晨4时56分,董先生驱车前往事发路段。道路宽7米,双向,路口有信号灯。

“我是5点前开车的,能见度很好,有路灯,但天空晴朗,我从南向北走到红绿灯路口,绿灯正常。”从西向东,直奔红灯,我关掉车,上了车。摩托车撞到我车的左前侧。”

“我想我开得不够快,力量也不够。如果他撞到我了,谁知道我会不会救他。”

董先生告诉记者,张某是被一辆摩托车从侧面撞到的。“他没戴头盔闯红灯,他的摩托车还好,关键是没戴头盔。120救护车已经死了。”

董先生介绍,死者张某今年53岁,来自洛阳市洛龙区。元。”

案发后,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赶到调查。董先生说:“交警根据监控测得时速是50公里,但我速度更快。”

此外,董先生表示,检测报告证实死者张某当天没有饮酒。

>>>事故证明展示

无证闯红灯、未戴头盔,死者有责任

8月10日,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举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称,车主张某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无牌照。这场碰撞导致张某死亡,两辆车受损。交警认定,张某乘坐的摩托车未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依法不具备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他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并闯红灯;主要责任。

董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注意、不减速,不遵守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操作规程,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今年7月,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的评估意见通知书显示,已聘请相关人员根据监测参考点(线)对两侧机动车行驶速度进行司法评估。。小时。公里,摩托车的速度约为每小时50公里。

此外,根据司法鉴定,董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经评估,东华货车制动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不同意责任划分“73”

皮卡车主损失超20万

“这次事故我被扣了3分,他被扣了7分,现在我已经收到了大约20万元的赔偿。”

董先生解释说,这是保险公司扣除交强险后计算的。“保险公司根据城市居民的收入计算了80万多元,立即扣除了交强险18万元。如果按照“37”划分责任,60万元乘以30%,我下一步将面临20万元以上的赔偿。

“我一直以为,就这方面来说,我只能承担三五千的安葬费,但事实证明,事故信才刚刚出来。”董先生表示,他不能接受交警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

“这不公平。他没有车牌,没有驾驶执照,所以他没有上路,而且他不戴头盔就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行驶。戴安全要负全部责任。如果他进入的话。”他就在我们前面,在路上。”它会亮起红灯,我打了他,我承担了责任,我什么也没说。

>>>书面审查已提交

洛阳交警大队表示一个月内就能出结果

董先生告诉记者,“昨天(8月14日)上午,我把复议申请书(书面审查)送到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说一个月后就能出结果。”

“我肯定不接受,如果接受的话,我就不需要申请复核,我要求撤回事故责任证明,我不负责,对方负全部责任,包括赔偿。””我的车的左前侧损坏了。是的,我修车花了四千多块钱。”

董先生说,卡车只是交通工具,而不是运输工具。“这是一辆私家车,我花了13万多块钱买了一辆皮卡,有驾照,3000多块钱买了一年,全险。”

董先生说:“我做不到的主要原因是我每个月挣三四千块钱,我的妻子和孩子还要生活、上学。”

>>>交警回应案件进展

“我们的案件是一次正常的调查。”8月15日,记者联系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询问如何认定事故责任。负责确定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有些案件我不配谈论。这是正常的鉴定,正常的调查。他(董先生)已经审查了这个案件。”目前正在审查中。”

记者询问驾驶摩托车的张某是否超速,但交警没有正面回应。>>>律师谈案情

调查判断事件以确定司机是否对皮卡车负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在接受采访时分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考虑当事人行为的作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和过失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人以上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相互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均无过错。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赵良山认为,如果张某在本案中没有佩戴头盔并驾驶无牌摩托车闯红灯,将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判断董是否对司机上台负有责任,关键要看董是否有过错。如果你正常驾驶,尽到注意观察义务,在路口减速,董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反,如果董某在路口不减速,未履行注意观察义务,则将承担双重责任。

“你要仔细研判事发时的监控录像,通过监控录像来判断董某在路口是否减速,是否尽到了仔细观察的义务。”

赵良山介绍,根据《交通运输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复议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议。从发生。自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送达之日起。

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现在,如果董某不服事故认定,就只能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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